医保政策——职工门诊统筹
时间:2023-11-14 20:20:01    点击数:0


待遇标准:参保职工在我院门诊统筹起付标准50/次,在职职工报销55%,退休职工报销60%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,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、退休职工2000元。    注:参保职工在住院和家庭病床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。

保障范围:参加山西省职工医保且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;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;费用实行即时直接结算,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时,只需结算个人应负担的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