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城市第二医院影像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
时间:2026-11-02 10:23:47    点击数:0

为保障我院影像科医疗设备稳定、安全、高效、合规运行,规范设备维保服务管理,提升医疗设备运维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医疗机构医用设备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我院影像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拟进行竞争性谈判,现公开通告。

一、项目概况

(一)项目名称:运城市第二医院影像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。

(二)服务设备:西门子品牌影像设备共3 台:1.5T核磁共振1台、64排螺旋CT 1 台、医用DR 设备1 台。

(三)服务期限:一年(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)。

(四)服务地点:运城市第二医院影像科指定区域。

(五)年度预算服务费:3.5万元/ 年(含税、人工、交通、常规保养、基础检测等费用,不含特殊大件备件费用)。

(六)资金来源:单位自筹资金。

二、服务核心要求

(一)定期巡检服务:

1.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上门全面巡检维保服务,每季度至少1次。

2.对设备整机、软硬件系统、线路、散热、零部件、辐射防护、操作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测、调试、清洁、保养。

3.每次巡检后3 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巡检报告,提交医院设备科存档。

(二)故障应急响应:

1.提供7×24 小时全天候故障报修响应服务,设立专属报修对接人。

2.故障报修后15 分钟内电话响应,4 小时内工程师抵达现场。

3.一般故障24 小时内排除,重大故障72 小时内完成修复。

4.故障处理完毕提交书面维修报告,记录故障原因、处理过程、更换部件、验收结果。

(三)备件与耗材保障:

1.提供3台设备全部易损件、常用备件原厂正品详细价格清单,经医院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。

2.维保期间更换备件必须为原厂全新正品,严禁使用翻新件、拆机件、非原厂配件。

3.备件更换前须经医院设备科确认,更换后提供原厂质保凭证,质保期不低12个月。

4.紧急备件承诺24 小时内送达现场。

(四)技术与合规服务:

1.所有维保操作严格遵循西门子原厂技术规范、国家医疗设备运维标准及放射卫生防护要求。

2.配合医院完成设备年度质量控制检测、辐射安全检测、计量校准等工作。

3.每年为医院提供不少于2 次免费技术培训,提升操作与基础维护能力。

4.建立完整设备维保档案,合同期满完整移交医院。

(五)服务考核与履约:

1.接受医院定期服务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响应时效、维修质量、巡检完成率、备件合规性、服务态度等。

2.因维保方原因造成设备长期故障、诊疗误差或安全事故的,由维保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。
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(一)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维修、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。

(二)具备西门子影像设备原厂授权维修资质,或近3 年内同类西门子核磁、CT、DR 等设备维保成功案例不少于3 个。

(三)拥有固定专业技术服务团队,工程师具备西门子设备维修认证证书,可满足7×24 小时应急维保需求。

(四)商业信誉良好,近3 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经营记录、无医疗设备维保不良履约记录、无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记录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。

(五)相关企业或供应商、代理商无涉及纪检监察部门初步核实,审查调查及纳入行贿人信息系统的记录和备案。

(六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。

四、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

(一)报名时间:2026年11月4日—11月6日(工作日9:00-11:30,15:00-17:00)。

(二)报名地点:运城市第二医院设备科。

(三)报名资料(加盖单位公章)。

1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;

2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

3.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4.西门子设备维修相关资质、授权文件;

5.近3 年同类项目维保合同案例(至少3 份);

6.近3 年无违法违规及不良履约记录承诺书;

五、投标文件递交

(一)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详见招标文件。

(二)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运城市第二医院设备科。

(三)逾期送达、未按要求密封或编制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有权拒收。

六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
(一)开标时间:2026年11月13日。

(二)开标地点:运城市第二医院会议室。

(三)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场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(一)招标人:运城市第二医院。

(二)联系部门:设备科。

(三)联系电话:18035906667 南先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(四)联系地址:运城市第二医院院内设备科办公室。

八、其他说明

(一)投标人应自行现场踏勘设备现状,费用自理,招标人予以配合。

(二)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,以招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。

(三)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运城市第二医院所有。